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的会议方式和表决权程序,处《公司法》有规定的外,有公司章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这也称为特别决议;股东会会议作出的其他决议,经出席会议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称之为普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分为普通事项与特别事项两类。股东大会对普通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特别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