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营业员必须具备《药店从业人员上岗证》和《健康证》。《药店从业人员上岗证》给该行业所面对的消费者提供了各方面保障,并且划分了责任承担;根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的相关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
药店从业人员上岗证的报考条件:
初级: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
2、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3、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中级:
1、取得初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中级正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
2、取得初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中职学校药学专业毕业。
高级:
1、取得中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正规高级培训,并取得结业证。
2、取得中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高职学校药学专业毕业证书。
另外,《健康证》需要到当地防疫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