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产权证又名机动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2、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
3、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4、如果不慎丢失了产权证,可以在市车管所补领。
5、如果是私车,丢失“产权证”,本人可持行驶证、身份证到车管所办理补办手续。
6、如果是单位车辆,还需带上单位介绍信等资料。办理时车主到车管所业务大厅,填写补办申请表,并要到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车辆。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就可以了解到,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