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由下列各部分构成:
1、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条文。其体现了国家环境保护的总政策;
2、环境保护基本法。是我同环境保护的基本法;
3、环境保护单行法。目前,我国环境保护单行法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数量最多,占有重要的地位;
4、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
5、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目前,在我国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着大量的行政规章,如《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办法》《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等;
6、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及规章。是享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和地方政府机关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特定环境问题制定的,在本地范围内实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7、环境标准。环境标准是具有法律性质的技术标准,是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实施污染控制,而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
9、环境保护国际公约。是指我国缔结和参加的环境保护国际公约、条约及议定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