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学概念三义
1、广义文学的概念;一切口头或书面语言行为和作品的统称。即凡是用语言文字写成的作品以及书写作品的活动均包括在内。广义的文学是人类用语言写成的一切作品,既包括文学也包括文学以外的其他文化形态,此处的文学等同于文化
2、狭义文学的概念; 包含了情感、虚构和想象等综合因素的语言艺术行为及其作品的统称。指诗歌、散文、小说、报告文学等。既是语言的又是艺术的。广义文学中的政治论文等不包括在内,它们同音乐、戏剧、绘画等并称“美的艺术”。
3、折中义文学的概念:介乎前两者之间而又难以归类的口头或书面语言作品的统称,如诸子散文,史传文学、现代杂文等等。具有侠义文学的某些特点但又超出了侠义文学的范畴,同时还具有广义文学的一些特点,如《史记》等。三种文学含义分别通向三种文学观念:即文化、审美、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