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为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3、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5、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6、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7、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