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登记备案。更换单位公章必须到公安部门备案。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到工商部门备案。但社会团体的印章应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启用。
根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必须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企业更换公章要到公安局备案,而不是到工商局备案。
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其他专用印章(包括经济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在名称、式样上应与单位正式印章有所区别,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以刻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第二十四条: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