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身份号码总共有18位数,由十七位数字本体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组成。排列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六位数字地址码,八位数字出生日期码,三位数字顺序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
1、地址码。表示编码对象常住户口所在县(县级市、旗、区)的行政区划代码。第一、二位表示省,第三、四位表示市,第五、六位表示县。
2、出生日期码。表示编码对象出生的年、月、日代码之间不用分隔符。
3、顺序码。表示在同一地址码所标识的区域范围内,对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人编定的顺序号,顺序码的奇数分配给男性,偶数分配给女性。
4、校验码。根据前面十七位数字码,校验码计算出来的检验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