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婚后想要独自贷款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了不动产买卖合同,用个人的财产支付首付款,并且在银行办理购房贷款的,婚后需用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的支付者名下的,离婚的时侯该不动产就由双方来进行协议处理。
2、假如依照前款的规定双方不能购达成协议的,那么人民法院就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应当归为登记产权的一方,如果是尚未归还的贷款,那么依旧是做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的。那么只要在办理贷款的时候是只写了一人的名字,离婚之后房屋就算是一人的。
3、如果是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支付的款项还有相对应财产的部分,那么离婚的时后应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买房时写着两人名字则离婚时各分一半,写一人的名字就归那一方。因为是不能做到在婚姻持续期间单独贷款,所以只能通过离婚来将房屋归到一方。
4、婚后想要个人贷款买饭最重要的就是进行产权的明确划分,买房过程比较复杂,涉及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5、登记属于个人财产的需要双方协议约定,可以交由专业的律师起草一份协议然后办理公证,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6、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可以教育父母代办贷款买房事项,也就是说以父母出资的名义进行房屋的购买,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视为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