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书中保证离婚的,属于无效保证,不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父母子女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保证书关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不具有法律效力;保证书中明确承诺的对财产的放弃处分应认定为有效,可以单方对财产做出放弃的意思表示,因此,保证书的内容未超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并且内容明确具体,也未违反强制法的规定,没有违背公序良俗,是由其本人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权属进行约定,但是其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