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仅能以男女双方为案件的当事人。如果给付的财产是男方个人财产,接收的财产由女方个人独占有处分的,则在离婚诉讼中一并裁决处理。如果给付财产方是男方家庭共同财产,接受财产由女方其他家庭成员共同占有的,关于婚约财产的纠纷部分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在离婚诉讼中就婚约财产的纠纷部分不作实体处理,可告知当事人以婚约财产纠纷另案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