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1、在财产保全中,财产范围的确定:是诉讼当事人申请的,依据当事人申请确定财产范围;由法院依据职权作出的,由法院决定。
2、房产产权不清的、没有房产证的一般不给予保全。
房产保全需要手续如下:
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