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只要是直系血亲,不论世代相隔多远,均不得结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主要包括:
(1)兄弟姐妹。既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缘兄弟姐妹,也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兄弟姐妹,他们是同源于父母的两代以内旁系血亲。
(2)伯、叔、姑与侄子、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他们是同源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同辈分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堂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他们是同源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相同辈分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