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是违法行为,不是犯罪行为。因此,如果嫖娼被抓了,就会受到治安处罚,治安处罚会有记录,但处罚记录不记入人事档案。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的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和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严禁以罚款、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代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