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身份证不能带耳钉,被拍摄者必须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佩带首饰(如发、耳环、项链等),不得化妆(如化眼影、睫毛膏、粉底、腮红、唇彩等),纹眉者必须还原本身眉毛颜色。
相关规定如下:
1、身份证的照片应为正面头像,拍摄时头和脸不得歪斜和侧转。
2、拍摄时若脸上有汗水及油污,应在脸上擦拭少许粉。
3、拍摄时要求穿深色有领衣服,穿浅色衣服者应穿上摄影点所提供的深色服装拍摄。
4、不得戴有色眼镜拍摄,戴眼镜拍照片必须是无反光的特殊材料,如有反光,请戴摄影点提供的眼镜框。
5、拍摄前将头发整理好,长发者应露出双耳、两眉,长髻不得盘在头顶,以免影响采像质量。
6、拍摄时不得佩戴各种首饰,如耳环、发卡等。
7、化妆浓时不得拍照;
8、拍摄时不得戴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