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发明人、设计人,可以把别人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为自己的专利,成为专利权人:
一、接受发明人、设计人的赠与,从而取得专利申请权。成为专利申请权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其专利申请,成为专利权人;
二、是发明人、设计人的法定继续人而取得专利申请权。成为专利申请权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其专利申请,成为专利权人。
三、经转让,取得发明、实用新型、外设设计专利申请权,成为专利申请权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其专利申请,成为专利权人。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