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帐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1.审核无误。即在对原始凭证审核无误的基础上填制记帐凭证。这是内部牵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
2.内容完整。即记帐凭证应该包括的内容都要具备。应该注意的是: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代替记帐凭证使用的,也必须具备记帐凭证所应有的内容;记帐凭证的日期,一般为编制记帐凭证当天的日期,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收益、分配费用、结转成本利润等调整分录和结帐分录的记帐凭证,虽然需要到下月才能编制,仍应填写当月月末的日期,以便在当月的帐内进行登记。
3.分类正确。即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正确区别不同类型的原始凭证,正确应用会计科目。在此基础上,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帐凭证上。
4.连续编号。即记帐凭证应当连续编号。这有利于分清会计事项处理的先后顺序,便于记帐凭证与会计帐簿之间的核对,确保记帐凭证的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