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二套房政策如下:
对于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待首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为进一步遏制非本市户籍投机需求,将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所需12个月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时间提高为24个月。
1、在本市购买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下同),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
2、本通知施行后办理的本市个人家庭户和集体户个人,且在本市无住房的,限购1套商品住房。
3、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待首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
4、在本市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24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商品住房。
5、限购区域调整为本市行政区域(暂不含浏阳市、宁乡市)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