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从级别上来看,总督一般是正二品,但巡抚一般是从二品。总督和巡抚都都有另加衔,但一般情况下,即使是有另加衔,总督另加“尚书衔”,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而巡抚却为“侍郎衔”,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第二,巡抚一般仅负责一个省的行政事务。尽管清朝全国有23个省,但总督只设有八名,通常都会管理数省。
第三,督抚、巡抚虽然没有名义上的隶属关系,但是,如果一旦出现督抚同城的情况,巡抚不得不处处小心。所以,相对而言,当时,也只有河南巡抚因为它上无总督,而被誉为巡抚当中的第一肥缺。
第四,总督侧重军事,巡抚侧重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