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是双方存在交易关系的重要证据,如果不慎将合同丢失则会导致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在发现合同丢失时,应当第一时间采取以下措施:与交易向对方协商从新补签一份,或提供复印件让对方签署与原件一致的字样,如果对方拒绝签署的,可以通过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对双方所签署合同加以证明。
如果对方承认合同的存在,并且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完毕全部义务,则是比较好的一种情况,这时合同对于我们来说相当于已经完成了大部分功能,其证据效力的意义已经不大。但若对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且我方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或继续履行合同的,根据民事证据中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我方需要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供合同以证明双方存在交易关系,这时如果无法提供有效的合同的话,则要承担一定的败诉风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