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销权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又互负债权,各自以自己的债权充抵对方的所负债务,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等额内抵消的制度;
《破产法》设置的抵销制度,一方面免除了当事人双方实际履行的义务方便了当事人,节省了履行费用,另一方面当互负债务的当事人一方财产状况恶化,不能履行所负债务时,通过抵销起到了债务的担保作用,当一方当事人破产时,对方当事人如果完全履行其义务,其履行交付的财产将作为破产财产,在各债权人之间分配,而其中未收回的债权则要与其他债权一起由破产财产清偿,通过抵销可以使双方当事人的债权迅速获得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