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确权流程如下:
1、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
2、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
3、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图纸一式三份(有共有权人的按共有人数增加),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
4、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人)。
办理各种房屋权属登记,承办初审、复审、审批职责的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承担的办理事项,符合规定条件的,转送复审、审批单位,填制权属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退回。
退件时,要向当事人讲明退件原因及补正的方法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