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门急诊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20%;门诊限额:700元;累计门诊支付限额:1000元。
2、未成年人意外伤害报销比例。医疗费用在50元以上,新农村合作医疗和报销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8000元。
3、生育补助报销比例。生育补助金:500元;剖宫产费用:按照医院报销规定给予报销。
4、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0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800元、市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000元、同一医保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以入住医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计算起付标准。
5、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报销比例。报销起付线:2.5万元;报销比例:2.5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部分,支付50%;5万元以上部分,支付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