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要约的构成要件是: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