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妇女裹足的传统消失在1912年3月13日,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发布命令通饬全国劝禁缠足,缠足的传统便从大城市消失,并逐渐影响到偏远乡村地区。
2、各地方政府采取种种具体措施实行放足。提出不要小脚女为妻的口号,甚至规定二十五岁以下小足女子,不准在马路上行走,向缠足女子征收小脚捐等方式促使女子脚之解放。至此,缠足在法令上得到禁止,中国的缠足风俗开始消失。
3、缠足开始于北宋而兴起于南宋。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 缠足给妇女带来严重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