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有22个省,北伐后有28个省,抗日胜利后有35个省。
1、中华民国建国初期有直隶、奉天、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山西、江苏、安徽等22个省;
2、1928年北伐后,改直隶、奉天2省为河北、辽宁,并京兆特别区入河北,将热河、察哈尔、绥远、川边、宁夏、青海改建为6个省,总计28个省。
3、1945年对日抗战胜利后,中华民国政府将原东北三省根据满洲国时期的行政区划改划分成东北九省,增设辽北、安东、合江、松江、嫩江、兴安等6省及沈阳、大连、哈尔滨等3个直辖市。对日抗战的胜利,使中华民国政府收复台湾,一共35个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