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工作需要离开常驻地到其他地方出差,则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并经部门经理、总监批准;到其他国家出差需要审批至总经理。
2、员工在办理出差借款时,必须提交已经审批完的《出差审批单》给财务部,方能办理借款。
3、员工在出差返回后,必须填写相应的《出差情况反馈表》,经原出差审批领导审批,报销时,需将《出差情况反馈表》作为附件审批。
4、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有权利根据出差期间员工表现对该员工在本次出差期间的补助上浮或者下浮,浮动比例不超过20%。
5、 出差借款 :员工出差实行先借款、后报销的结算程序。
6、根据出差目的地的实际情况和代办事件的难易程度,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借款金额可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但最高不超过50%,并将该情况在《出差审批单》的备注栏中说明,出差人员凭《出差审批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