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
1、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与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的意见;
2、工会提出意见;
3、用人单位研究工会的意见,作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4、用人单位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5、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