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时保留证据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
2、处理过程
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会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然后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会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处理后果
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与病人协商解决。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4、医院会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
5、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建议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6、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患者或患者近亲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情况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