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议解除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双方当事人具有平等的解除合同请求权。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都可主动向对方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请求。
(2)必须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而达成协议,才可解除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强加自己的意志于对方当事人。
(3)协议解除不受约定终止合同条件的约束。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