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有:
1、农民可以落户城区:通过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使农民能和城里人享受同等的公共资源。
2、随迁子女城里入学: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3、农民可以带着“土地”进城: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因为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如果适应不了城市生活,农民还能回到自己的土地上劳作。
4、城乡统一社保体系: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5、城乡统一计生政策: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