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炉证需要经过培训中心课程培训,由质监局统一安排考试,考试通过后方可拿到证书。锅炉操作人员是指锅炉使用单位从事在用锅炉运行操作的人员。从事锅炉操作工作的是需要考取司炉证的。
由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组织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合格可拿到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质监局锅炉司炉证四年一审,到期没有复审则证件作废,需重新考取。
锅炉作业分为以下几种:G1:一级锅炉司炉;G2:二级锅炉司炉;G3:三级锅炉司炉;G4:一级锅炉水质处理;G5:二级锅里水质处理;G6:锅炉能效作业。锅炉操作人员分为I、II、III级,其工作范围如下:
(一)I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4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0.5t/h的蒸汽锅炉,以及额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II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3.8MPa的蒸汽锅炉,以及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三)III级,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8MPa的蒸汽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