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语法功能,形容词可分为以下两个小类:
1、性质形容词:能受否定副词“不”和程度副词“很”等的修饰,表示事物的属性。如:高、聪明、漂亮、干净、大、敏锐、难、简单等。
2、状态形容词:不能受否定副词“不”和程度副词“很”等的修饰,表示事物的状态或情状。如:雪白、金黄、笔直、通红、糊里糊涂、乱哄哄。
形容词还可以分为以下俩个小类:
1、正向形容词:大、长、粗、厚、快、高、胖、好、积极、漂亮、聪明、勤快、善良等。
2、负向形容词:小、短、细、薄、慢、矮、瘦、坏、消极、丑、 愚蠢/笨、懒惰、恶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