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朗诵,指清清楚楚的高声诵读。就是把文字作品转化为有声语言的创作活动。朗,即声音的清晰、响亮;诵,即背诵。朗诵,就是用清晰、响亮的声音,结合各种语言手段来完善地表达作品思想感情的一种语言艺术;
2、乐器,器乐是相对于声乐而言,完全使用乐器演奏而不用人声或者人声处于附属地位的音乐。演奏的乐器可以包括所有种类的弦乐器、木管乐器、铜管乐器和打击乐器;
3、表演,指演奏乐曲、上演剧本、朗诵诗词等直接或者借助技术设备以声音、表情、动作公开再现作品;
4、小品,广义的小品包含很为广泛,在古印度的佛经中指七卷本的《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在散文中指篇幅较短的文学样式;狭义的小品泛指较短的关于说和演的艺术;
5、相声,一种民间说唱曲艺。它以说,学,逗,唱为形式,突出其特点。主要采用口头方式表演。表演形式有单口相声、对口相声、群口相声等,是扎根于民间、源于生活、又深受群众欢迎的曲艺表演艺术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