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的训练原则上由县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根据训练大纲的要求,干部训练时间为30天,一般在一年内完成;民兵训练时间为15天,一次完成。通过训练,干部具备相应的军事技能和组织指挥能力,并提高开展本职工作的能力;民兵学会使用手中武器装备,掌握基本军事技能;分队能担负一般战斗任务。民兵干部主要进行本级指挥和教学法训练,基干民兵主要进行技术和战术基础训练。
1984年5月31日,公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实行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民兵既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是预备役的基本组织形式。
任务是:
1、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各项任务。
2、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
3、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民兵分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基干民兵为第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第二类预备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