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它。通常是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2、作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
3、作结构助词和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
4、是补语的标志,用在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
5、是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和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6、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时,可以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
7、为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