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物启事包含标题、正文、落款、日期四个部分。寻物启事的正文通常要写明丢失物的名称、外观、规格、数量、品牌等,同时要写明丢失的原因、时间和具体地点。交代清楚拾物者送还的具体方式,或注明发文者的详细地址、联络方式等。
寻物启事,是指单位或个人丢失东西后,希望他人帮助寻找而使用的应用文体。寻物启事按照失主的身份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于个人遗忘或不慎将东西遗失而写的寻物启事,另一种是由于单位遗失了东西而发布的寻物启事。
寻物启事传播的形式:可以贴在失物地点、单位门口、大街上,也可刊登在报纸上,或者通过电视台、电台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