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毒品罪不存在有未遂的形态。
目前许多人在意识上普遍存在着“行为犯不存在犯罪未遂”的观点,运输毒品罪属行为犯,当然不存在未遂形态。
运输毒品罪犯罪形态的认定。对毒品进入运输状态后未到达行为人要运送终点就被挡获的情况,现在刑法理论界存在对运输毒品行为既遂与否观点的分歧,观点主要有:
一是认为运输毒品罪的既遂与否,应以毒品是否开始运送为标准;
二是认为毒品是否被运达目的地为犯罪既、未遂的界定,在运输途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运达目的地的,属犯罪未遂;
三是只要毒品进入运输途中,不论在何阶段都属犯罪既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