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安置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机构,称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或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该机构设在民政部门,负责办理退役士兵接受和安置的日常工作。安置办只负责政府计划安置,安置方向为政府制定的计划安置单位。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地方县以上及县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下设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区、乡、镇人民政府要指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这项工作。是由地方民政局的军队退役军人安置办负责安置,安置办只负责政府计划安置,安置方向为政府制定的计划安置单位。
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