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按照企业章程、合同、协议或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收到的货币、实物及无形资产来确认投入资本。设立公司必须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资。
(1)对于以货币投资的,主要根据收款凭证加以确认与验证。对于外方投资者的外汇投资,应取得利润来源地外汇管理局的证明。
(2)对于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材料物资等实物资产作价出资的,应以各项有关凭证为依据进行确认,并应进行实物清点、实地勘察以核实有关投资。房屋建筑物应具备产权证明。
(3)对于以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应以各项有关凭证及文件资料作为确认与验证的依据。外方合营者出资的工业产权与专有技术,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