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储即土地储备,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权限范围内,对通过收回、收购、征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储存或前期开发整理,并向社会提供各类建设用地的行为。
土地储备概念来自于国外,1896年,土地储备制度首次在荷兰实行,随后土地储备推广到瑞典、挪威、丹麦、英国、法国等欧洲国家,之后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纽约和夏威夷、马来西亚、韩国、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也开展了土地储备。
中国的土地储备出现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仅有十余年历史,发展时间短,运行机制尚不成熟。但是,随着土地储备工作在中国大陆的广泛推广,公众对土地储备概念的认识也随之深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于2007年11月19日联合制定发布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用以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