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以法制为基础是对的,一般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
法治的优越性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而这种优越性主要体现在:
第一、法治社会的法律作为成文的衡量是非对错的标准,由于没有特别针对某一部分人群,所以具有普遍适用性;
第二、由于条文明确规范,所以能够约束社会每个人和每个全体的行为;
第三、法律不随时间或者具体应用情况而改变,这些保证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
第四、法治社会的法律出发点为保证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为法律制定的本身提供了正当性。而对于以上的每一条,人治社会都无法给予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