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实质审查工作规程是怎样的
商标实质审查工作规程是怎样的
商标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主要审查以下四个内容。1、商标是否具备法定构成要素。《商标法》规定,商标的构成要素为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及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2、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商标法》第9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3、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1)商标不得与已注册商标相冲突。(2)商标不得与初审公告里的商标相冲突。(3)商标不得与商号相冲突。(4)商标不得与外观专利权和版权相冲突。(5)商标不得与公民身份权相冲突。4、商标是否违反“禁止注册”规定。《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1)同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等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2)易产生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3)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导读商标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主要审查以下四个内容。1、商标是否具备法定构成要素。《商标法》规定,商标的构成要素为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及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2、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商标法》第9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3、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1)商标不得与已注册商标相冲突。(2)商标不得与初审公告里的商标相冲突。(3)商标不得与商号相冲突。(4)商标不得与外观专利权和版权相冲突。(5)商标不得与公民身份权相冲突。4、商标是否违反“禁止注册”规定。《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1)同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等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2)易产生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3)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商标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主要审查以下四个内容:
1、商标是否具备法定构成要素。《商标法》规定,商标的构成要素为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及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2、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
《商标法》第9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3、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
(1)商标不得与已注册商标相冲突。
(2)商标不得与初审公告里的商标相冲突。
(3)商标不得与商号相冲突。
(4)商标不得与外观专利权和版权相冲突。
(5)商标不得与公民身份权相冲突。
4、商标是否违反“禁止注册”规定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
(1)同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等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
(2)易产生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
(3)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商标实质审查工作规程是怎样的
商标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主要审查以下四个内容。1、商标是否具备法定构成要素。《商标法》规定,商标的构成要素为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及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2、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商标法》第9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3、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1)商标不得与已注册商标相冲突。(2)商标不得与初审公告里的商标相冲突。(3)商标不得与商号相冲突。(4)商标不得与外观专利权和版权相冲突。(5)商标不得与公民身份权相冲突。4、商标是否违反“禁止注册”规定。《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1)同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等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2)易产生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3)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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