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材料:
1、申请书(关于申请设立印刷企业的请示);
2、《省设立印刷企业筹建表》(一式四联);
3、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名称预核通知书》(复印件);
5、各方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章程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6、企业拟购设备清单;
7、《省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一式四联);
8、验资报告原件;
9、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向所在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告知其一次性补正全部材料并审核同意后,报送省新闻出版局。
2、省局政务大厅收件,初审申报材料,一次性提出补正材料要求,完备后出具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