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夫妻分居两地或者,父母身体不好需要回家照顾,这两个原因是可以作为岗位调动的理由的。
至于其它原因是有的,但是需要很辛苦的去运作才能成功的。比如,工作能力,专业不对口,语言不通,在民族地区工作的,生活习惯不适应,身体不适等等。
认为以工作需要为理由的调动是最充分的调动理由,但是运作起来比较困难的,总之,不管以什么理由去办理调动,有关系最重要。
没有关系理由再充分也是寸步难行,如果主要领导想给你办调动,他就有一千个理由,如果不想给你办,他有一万个理由。
协调最重要,主要你想去的地方能够接收你就好办。没有什么你现在单位同意不同意的,你想跳动走就按程序走就好。
如果到了新的工作岗位将如何打算,把一些目标和思路说清楚,如果说被拒绝个人又会有一些想法和打算。这里只能是积极的心态,而不是各种消极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