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立案对的,但要看校园暴力的程度。如果只是女生之间有冲突打几个耳光,踹几脚之类的,公安局是不管的,主要是靠校方或者家长之间的调解。但如果是一人受到多人的打骂围殴并且对对方造成身体和精神上严重的伤害的,可以先接受校方调解的。调解不成功则可以报案,让公安局处理,罚款、拘留等,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17条第一、二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故意杀人,伤害致人重伤或者,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在年龄上划分负刑事责任的阶段,既有警示有暴力倾向的在校学生,一旦达到一定辨别是非的能力就要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同时照顾未成年生理和心理特点。《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