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行政执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行为,它包括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以及其他执行公务的行为。狭义的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基于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而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并对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特征:
1、单方意志性。行政执法行为是基于法律的规定或授权而行使,不需要经过行政相对人同意。
2、约束力。行政执法行为一旦作出,就推定为合法有效,就会对行政执法的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产生约束力。
3、强制执行力。行政执法机关有权采取必要的手段保证其行为得到落实,法律授权行政机关可以直接由本机关直接强制执行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可救济性。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执法行为侵害到自己的合法权利时,行政相对人可提起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