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一方不能单独给孩子改姓。
要给孩子改姓,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就不能改。
因为给孩子改姓,必须经过父母双方的同意。如果父母双方不签字,派出所也不会给办理改姓的。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