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避让救护车轻则罚款扣分,重则拘留。
社会车辆驾驶员涉嫌不避让急救车,面临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对因主动避让而造成的诸如越线停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占用公交车道、占用非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交警将以急救车行驶轨迹为依据,及时予以消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