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建筑保温工程,为五年;
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6、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
【法律依据】
根据《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